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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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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既然决定在这个时代进行考古研究,那么今后便要经常出入伸手不见五指的墓室,照明自是一个必须攻克的难题。

这个时代虽然可以使用火把、油灯,甚至是价值千金的蜡烛照明,但这些照明设备的稳定性与光照范围都十分有限,有时到了特殊的环境一不小心还有可能引发火灾,这种时候这颗可以代替手电筒和冷火棒的宝珠就变得尤为关键了。

“典韦兄弟,劳烦你帮我将烛龙口中衔着的那颗宝珠取下来,这东西我要了。”

如此想着,吴良当即对典韦笑道。

这条烛龙挂在穹顶,那颗宝珠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将近三米,这相当于篮球框的高度,吴良现在的身体只有一米八左右的升高,就算伸直手臂跳起来去够也比较勉强。

但典韦升高将近两米,又是实力惊人的名将,想来应该不难。

“好说。”

闻言典韦点了下头,转身便一跃而起,伸手轻轻一捞,便将这颗宝珠从烛龙口中捞了下来,双手奉到吴良面前。

“不愧是典韦兄弟,好身手。”

吴良称赞了一句,伸手将宝珠拿了过来。

这宝珠入手如同玉石一般温润光滑,手感相当不错,看起来材质应该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萤石,至于除了照明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特质,还有待日后考察。

不过暂时,他还不打算将这颗宝珠包起来,因为墓室还需要用它来照明。

如此将宝珠托在手心,吴良继续查探内室的其他摆设。

这间内室与其说是一间墓室,倒不如说是一间等比例打造的王府居所。

室内床榻、食案、书案、物案、屏风一应俱全,全部都是正常生活用的家具,并且制作工艺还十分精细,几乎每一样家具上都刻有精美的兽纹与云气纹。

只不过这些家具大概为了经久不坏,全都用较为珍贵的纯色石料塅刻而成。

这大概也是广川王刘去多次盗墓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木质家具哪怕是用的材料再好,也总有腐朽的一天,但石料却能够永远保存下去。

就像吴良准备撰写的“盗墓笔记”,为了能够留到后世也打算使用石板篆刻,这便是“英雄”所见略同么?

这些家具之上或是之内,俱都摆放着一些较为日常的生活用具,材质或金或玉又或是青铜,放在后世全都是难得一见的珍贵文物。

在宽大的书案上,吴良还看到了一件历史文献中有所记载的玉器:

那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玉蟾蜍,光洁滑润腹部中空,里面还残留着一些干涸的墨迹,据说这是晋灵公的殉葬品。

当年刘去盗晋灵公墓时,墓室内的殉葬品几乎全都朽烂的无法辨认,只有这个玉蟾蜍崭新明亮,刘去便将其掠去做了储水研墨的工具。

想不到刘去死后,竟也将它带入了墓中。

不过吴良将这个玉蟾蜍拿起来仔细观察了半天,也并未看出什么特别之处来,想来刘去也只是将它当做战利品收藏的吧,否则又怎会拿来储水研墨?

仔细查看过这些家具与器具。

除了叫典韦收拢了一些分量较足的金器之外,并未找到什么特别值得下手的东西。

最后吴良终于将注意力放到了置于另外一个云纹彩绘小屏风之后的床榻之上。

那是一张汉朝刚刚开始出现的带托角牙子的四脚平面大床,床的四个角都有牙子作为装饰,而床的左右两边则各自坐着两个同样不着一丝的女子。

不过与外室的那些妙龄女子不同,这些女子体态十分丰腴,身高与身板不逊于男子,初略估计生前至少得有200斤的样子……

这次就算不看壁画,通过这四名女子的体态特征,吴良也能够大概猜出她们的用途。

天气寒冷时,她们便会将主人团团围住,用身体为主人抵御寒气,美其名曰“肉屏风”。

在四个“肉屏风”环绕的床中。

吴良终于看到了一套平躺的金缕玉衣。

这应该才是广川王刘去真正的尸身,大概是因为死去之后仍想过生前的逍遥日子,又或是不愿接受自己已经死去的事实,他没有用棺椁,也没有用黄肠题凑,只用了能够“保持身体不朽”的玉衣。

不过这具尸身显然已经无法像上面那具鞣尸一样考证。

因为他已经完全变成了枯骨,金缕玉衣也已经因此塌陷了下去,仅在玉片以及玉衣附近的床上留下了一些黄褐色的曾经腐烂过的痕迹……

至于其中放于尸身上的口含、眼盖、鼻塞、生殖器罩盒与肛门塞。

吴良完全没有一点兴趣,因此也并不打算拆开金缕玉衣查看。

“看来只有这些了,准备撤……再等一下!”

吴良自己在金缕玉衣周围探查了一圈,并未发什么值得下手的东西,终于决定就此收手。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块至于床头位置的形状与大小都与香皂有些类似的白色鹅卵石又吸引到了他的注意。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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